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对某燃气安全运行监测设施智能化提升项目(父项目立项编号:****)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计收类型为:类型一。
1.2采购内容:
采购包一:物联感知系统设备。采购父项目物联感知系统所需的燃气报警器,包括阀井燃气报警器169台、地埋式管网燃气报警器500台,品牌均为叁零肆零;工商业用户燃气报警器153台、调压柜燃气报警器413台,品牌均为本安;居民户燃气报警器29175台,品牌为鑫豪斯。
采购包二:物联感知系统施工服务。采购父项目所需的物联感知系统中所有燃气报警器的施工服务,具体详见本采购包技术规范书。
采购包三:指挥中心及燃气监管平台建设。采购父项目所需的指挥中心及燃气监管平台建设,具体详见本采购包技术规范书。
1.3服务时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供应商名称:
采购包一:物联感知系统设备
供应商名称: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包二:物联感知系统施工服务
供应商名称:石家庄华运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采购包三:指挥中心及燃气监管平台建设
供应商名称: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本项目采购父项目所需的物联感知系统设备、物联感知系统施工服务、指挥中心及燃气监管平台建设,其中:
采购包一:物联感知系统设备。采购父项目物联感知系统所需的燃气报警器。品牌与制造商对应关系如下:
序号 | 品牌 | 制造商 |
1 | 叁零肆零 | 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 |
2 | 本安 |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 | 鑫豪斯 | 成都鑫豪斯电子探测技术有限公司 |
3家制造商均已授权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采购包唯一授权经销商。
采购包二:物联感知系统施工服务。采购父项目所需的物联感知系统中所有燃气报警器的施工服务,客户向我公司发出该采购包的指定函,指定本采购包供应商为石家庄华运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采购包三:指挥中心及燃气监管平台建设。采购父项目所需的指挥中心及燃气监管平台建设,客户向我公司发出该采购包的指定函,指定本采购包供应商为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评审人员经论证认为: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根据我方中标结果,采购包一:需分别采购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鑫豪斯电子探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设备,三家公司均已出具书面盖章的授权函,指定本采购包的供应商为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包二、采购包三:客户已出具书面盖章的指定函,指定采购包二的供应商为石家庄华运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指定采购包三的供应商为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述各采购包采购,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物资〔2024〕17号)中第四条第(五)款:“2.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需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需提供需求部门组织的相关论证纪要及内部审批文件。”的情形,拟按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某燃气安全运行监测设施智能化提升项目(父项目立项编号:****)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至****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直接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chinaunicom.cn
7.其他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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