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我公司现需采购一批无人机,用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采购需求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暂定数量 | 单位 | 型号 |
| 1 | 无人机管理云平台 | 2 | 套 | 详见设备清单 |
| 2 | 无人机库 | 2 | 台 | 详见设备清单 |
| 3 | 无人机 | 2 | 台 | 详见设备清单 |
| 4 | 电池 | 4 | 块 | 详见设备清单 |
| 5 | 桨叶 | 8 | 对 | 详见设备清单 |
| 6 | 喊话照明一体机 | 2 | 台 | 详见设备清单 |
| 7 | 第三者保险 | 2 | 份 | 详见设备清单 |
| 8 | 常规保养 | 2 | 份 | 详见设备清单 |
| 9 | 部署费 | 2 | 份 | 详见设备清单 |
2.具体需供货数量以项目经理现场实际送货数为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交货期:中标后一周内供货。
三、采购预算:281174元。
四、采购方式:市场比价。
五、报价要求:
1.报价需包含产品单价、运输、卸货、安装、调试、税费及配套附件费用。
2.交货期、付款方式及质保期限详见报价单(扫码获取)。
3.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不符合要求将作废标处理)
1.基本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经营范围包含相关设备材料生产或销售(需取得无人机行业经销商授权证书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采购的无人机平台能与宜春市公安局无人机管控平台无缝对接。
3.投标人自行勘察无人机场安装现场,投标时提供勘察现场确认函并加盖公章。
4.中标后需满足7*24小时电话响应,在接到用户通知后服务随时响应,维修响应时间在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服务,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如果现场无法解决故障问题,投标人需在48小时内提供备机与用户使用。
5.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600元整,在报名截止日前打入以下账号: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交通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369 8**** 11432
七、响应文件递交
1. 递交内容: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无人机行业经销商授权证书、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勘察现场确认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30(逾期不予受理)。
3. 递交地址:纸质版文件密封递交至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2层1221办公室。
八、评审方式:最低价成交法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李 欢****
熊金龙157709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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