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询价选取公告
为做好城区主干道、公园、广场氛围营造项目采购工作,规范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取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现通过询价方式选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城区主干道、公园、广场宣传氛围营造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围绕公园、广场沿路及主要出入口设置道旗彩旗、更新宣传栏、设置宣传桁架等十六运宣传氛围营造。
3、项目总投资:约17万元。
二、服务内容
本次选取的代理公司负责负责该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审等采购活动;协助合同签订及提供招标咨询服务;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完成与本项目采购代理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
最高报价3400元(包含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服务、专家评审等费用)。
三、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具有开展政府采购或相关采购代理业务的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工作流程;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4、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名录登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资料
1、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机构基本情况、无不良记录证明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报价函;
5、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方案;
6、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所有资料须统一密封。
五、资料收取时间及地点
1、收取时间:****14:30——17:00
2、收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五楼507室
六、选取程序
1、采购人对各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选取活动。
2、采购人在全部满足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原则上以报价最低者中选;若报价相同,通过抽签确定。报价须为整数。
3、若出现代理机构报价过低可能影响服务质量,采购人有权要求解释,不认可的将取消供应商参与选取的资格。
4、询价结束后,将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对询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参与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选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受理书面原件以外的其他形式)在公示期间提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