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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略) | (略)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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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13:(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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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市**区**街与长安街之间西十二条路24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09:(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市**区**街与长安街之间西十二条路24号) | ||
预算金额 | ¥15.(略)(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街与长安街之间西十二条路2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项目概况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市**区**街与长安街之间西十二条路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09点(略)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5.(略)(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手术无影灯1套、吊塔1套、电动手术台1套、保温柜1套、具体详见(略)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略):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函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提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三)承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提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 (七)特定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生产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所 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 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为经销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所投产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及须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市**区**街与长安街之间西十二条路24号)
方式:(略)
售价:¥3(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9点(略)分(**时间)
地点:(略)(**市**区**街与长安街之间西十二条路24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9点(略)分(**时间)
地点:(略)(**市**区**街与长安街之间西十二条路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略)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发布。
2.本次采购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
3.供应商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磋商会,否则响应文件被拒收。
4.(略),邮箱:(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