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秦淮区****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江苏省南京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秦淮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压实城市****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且经过年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上单位名称需保持一致。)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或桥隧或公路专业)。(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四)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时间:
****至****,每天上午09:00-11:2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江苏省南京市****)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文件费用付款截图(含订单号), 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获取磋商文件。联系电话:****(报名需提前联系)。
售价:100.00元
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江苏省南京市****)会议室,届时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并递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三)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四)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五)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电子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六)集中勘察现场: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