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在院内设立医 疗便民服务店,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项目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便民服务店
二、服务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 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6.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格式见:附件);
7. 若报价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服务商应具有经营该产品的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要求
由院方提供指定区域设立 24 小时医疗便民服务店,合作服务商提供医用智能售货机,合法合规经营。医疗便民服 务店经营范围涵盖产科、儿科、月子中心等科室需要的相关 产品。
四、商务要求
1、项目实施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2、收款方式:服务商按年缴纳管理费不得低于3仟,现场报价,具体缴纳时间及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五、提交遴选文件时间及方式
参与服务商自本公告公示日起至2024 年8月3 日18:00 时前,将密封盖章的遴选文件(一份)送至点击登录查看李老师(****),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遴选文件恕不接收。
六、遴选方法
遴选小组从资格和服务均能满足遴选公告要求的服务 商中,按照服务商的报价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服务 商 3 名。
遴选结束后,院方在遴选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服务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1 名成交服务商。成交候选服务商并列的, 由院方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服务商。
七、遴选文件格式详附件。
2024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