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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2025年度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JSZC-320591-SZWK-G2024-0298)

江苏苏州 全部类型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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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2025年度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2025年度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00元/件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受点击登录查看(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的其管辖范围内的继承公证法律服务事项。除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申请人举证不足或其他无法完成核实的情况外,点击登录查看(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办的继承公证均须依法办理,并依法出具公证文书。
2、服务时间及地点:
2.1、点击登录查看,全日制值班,工作时间按采购人规定执行。
2.2、值班点需投入适量公证人员到岗,根据工作量和办证时限合理增减人员。
2.3、值班点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须按照点击登录查看(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时间值班并遵守其工作纪律。
3、服务内容和时限:
3.1、负责接待点击登录查看(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办的继承公证咨询。
3.2、负责办理点击登录查看(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办的继承公证。
3.3、对符合公证程序的上述继承事项出具继承公证书。
3.4、负责受理“不动产登记+公证”的相关业务,优化公证办理和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的联合办理。
3.5、通过咨询和初步书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例公证机构应该接收申请人的材料,该日期为收件日。
3.6、公证机构在收件日后原则上应该在3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材料的初步核实。
3.7、通过初步核实后公证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所有继承人和相关人员来申办公证,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公证书,但因当事人原因无法完成的除外。
3.8、从收件开始至出具公证书并交给苏州工业园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最长时限不得超过不以继承公证书为登记依据的继承转移登记公示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中标单价,结算费用达到预算金额为止,合同自动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上网之日起至****(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1.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监督电话:****。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以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档案大厦西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苏州市****

联系人:陆宇、张田、李东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宇、张田、李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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