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化、专业化能力,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公开遴选水生态环境专业技术和管理专家,建立赣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
一、入库范围
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入河排污口管理、水环境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专家。入库专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0人,各类专家名额视申报情况调剂。
二、入库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2.熟悉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和掌握入河排污口管理、水环境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相关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具有十年以上生态环境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历,且在本专业或本行业有较深造诣;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认可的环保相关资质证书;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等现场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专家可适当放宽);
5.本人自愿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信用记录;
6.具有以下入河排污口管理、水环境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相关工作业绩者优先入库:担任3个以上相关项目技术负责;发表3篇以上相关论文论著(前二作者);获得相关专利证书;承担省级以上相关重大项目;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省生态环境专家库者可直接入库。
三、入库流程
1.相关单位甄选符合入库条件的推荐人选,征得本人同意后组织推荐申报。
2.市****
3.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纳入赣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
四、其他要求
1.专家申报需填报《赣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申报表》《专家承诺书》《赣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申请汇总表》(见附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每名专家材料存为一个PDF文件)。
2.推荐单位于****前,汇总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xgzhbwkk@126.com,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郭津 ****。
附件1.赣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申报表
2.专家承诺书
3.赣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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