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松滋市****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https:****。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4-01124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松滋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11.9486万元
6.最高限价:311.9486万元
7.采购需求:将原财政所附属楼(属危房)拆除重建,原址新建1栋财政服务大厅,总建筑面积857.64平方米。配套室外部分场地硬化,做沥青混凝土路面,约667平方米,新建围墙65米,新建挡土墙78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无评标优惠。
5.1中小企业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五大员:施工员(持有土建施工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持有土建施工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 2024 年10月14 日00时00 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4年 10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1.开启时间:****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09:00时至09:30时之间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2.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
3、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4.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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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松滋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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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松滋市****
联系方式:吴圆圆 ****
项目联系人:吴圆圆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