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部分地面硬化和房屋修缮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部分地面硬化和房屋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
四、变更原因:本项目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受到供应商质疑。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我单位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了复评,结果如下:经复查,龙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未附在投标文件中,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为无效投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部将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五、预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无
六、质疑答复
供应商对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本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同时质疑函还应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时间。以上内容需以书面形式送达我部。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张先生
电 话:****、****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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