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铺面公开招租的方案
点击登录查看管辖的南宁市供销合作联社部分社有资产现对社会公开招租,具体方案如下:
一、出租资产的产权状况及实物现状、资产明细清单
㈠产权状况
铺面座落于朝阳路78号编号3、9号铺面共两间、华强路88-2号铺面壹间,以上房屋所有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㈡资产现状:朝阳路78号编号3、9号铺面为砖混结构房首层,3号面积约47平方米,9号面积约33平方米,无产权证;华强路88-2号铺面为砖木结构老式住宅,面积约21平方米,产权证齐全。
二、资产出租用途及期限
上述资产可作为铺面出租,经营用途及期限为:
1、朝阳路的铺面可用于经营糖烟食品零售及餐饮等;华强路的可用于小商品百货及食品批发零售。
2、以上资产租赁期限三年,即****至****。
三、资产承租条件、招租方式、租金及收缴办法
㈠资产承租条件
承租人属自然人个人的,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行为能力;属企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㈡招租方式
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可优先承租。原承租人不续租的,由出价高者承租。
㈢租金底价面议。
㈣租金收缴办法
1、签定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需按三个月租金标准的金额交给出租方作为合同履约押金。
2、先交租金后使用。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十日前(如第十日恰逢法定节假日的可顺延)到出租方财务部缴清季度租金。
3、部分铺面从第二年开始至合同期结束,每年的月租金标准按增长5%的比例执行。
4、承租方须按时缴清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二交纳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则解除合同,并从合同履行保证金(押金)中扣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等费用,并在限定时间内腾空房屋交回出租方。
四、报名办法
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证件:身份证、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盖章)和原件(核对后退回),并交纳报名费500元(中标的转作合同履行保证金,不中标的,凭收据退回),不计利息。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㈠ 报名时间:****前
㈡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业务发展部(朝阳路74号五楼)
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李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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