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方城县**** | 项目编号: | **** |
公告开始日期: | **** | 公告截止日期: | **** |
资产出租方式 : | 单个出租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标的一农业农村局大门南侧第一间(胜利种子) | 拟出租期限 | 2年 |
评估价值: | 8000元/年 | 评估机构: | 河南豫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财评报字【2024】第Y076号 | 评估基准日: | ****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
核准(备案)号 : | |||
房屋坐落地址 | 方城县**** | 房屋户型 | |
小区名称 | 建筑面积(㎡) | 6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时间 | ||
设计用途 | 房屋结构 | 砖混 | |
所在层数 | 1 | 房屋总层数 | |
室内配置 | 目前现状 | ||
标的说明 | |||
重大事项揭示: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剩余拍卖成交价款(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和拍卖两年年租金总成交价款5%的佣金(河南博凯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及时缴纳至指定账户上,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拍卖成交,买受人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1、竞买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竞买人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 2、租金按年度缴纳,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年租金根据市场行情适当浮动,第二年租金仍按年度缴纳,缴纳时间为第一年合同期满的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租金。租赁期限为两年,自****至****(如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时,则以实际交付时间顺延至满二年)。 3、本次拍卖的房屋租赁经营权的经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房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房屋均须从事正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4、水、电费由买受人承担,不含在房租中。 5、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 6、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或城市改造等政策原因需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委托人、买受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准乱搭乱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确因经营需要建造招牌等,应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行政、民事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8、租赁期内,买受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买受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买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工作及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装修时须注意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责任。租赁期间由买受人新增的附属物、装修物、地板、门窗等,在合同解除时或合同到期时归委托人所有,不得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买受人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10、买受人应维护好房屋内外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创建工作。租赁期内,按照市政规划要求,确保楼立面整洁和内外装饰物的规范及其安全,实施亮化工程等。其门头应按委托人和相关部门的规定统一规格制作。 11、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转租、分租、转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已收租金不予退还。 12、委托人对出租给买受人的房屋,保证达到基本完好,不塌不漏,房屋及门窗自然损坏,由委托人负责维修,如买受人人为造成的损坏,由买受人负责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者按价赔偿给委托人。买受人发现房屋应当由委托人的情况,应及时书面申请委托人维修,如不按时书面申请,买受人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3、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拆迁或自身需要等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委托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委托人违约;对因此造成买受人的损失,委托人除退还买受人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14、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退还买受人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不再承担其它责任。 15、除房屋租赁税外,其它需应缴纳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6、若委托人违约,按实收租金的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17、若买受人违约,按合同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45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等原件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河南博凯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育才路老国税局二楼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年租金)及两年年租金总成交价款5%的佣金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不足部分成交款须补交至方城县**** 处置方式:买受人逾期未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保证金自买受成功的次日起8个工作日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按违约处置,并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 ||
相关附件: | 农业农村局门面房租赁拍卖会资料(2).docx |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 ||
中心联系人: | 师女士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7--**** |
中心地址: | 河南省南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