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城家园商业1号楼公开招租公告
为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提升资产运营效益。现将志城家园商业1号楼以公开挂网竞价的方式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志城家园闲置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租商业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
三、业态定位
根据定位规划、区域需求,项目招租业态为:
(一)满足周边人群基本娱乐类需求: 网咖、小型影院、茶坊KTV、游戏厅等。
(二)满足周边人群教育类需求:培训机构、健身房等。
(三)满足周边人群商务需求:民宿、酒店、办公用房等。
四、租赁政策
(一)整租商铺招租价格(面积以实际为准)
楼号 | 面积(㎡) | 竞租底价(元/月/㎡) |
1 | 2961.86 | 16 |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3年—10年(含10年),合作期满后,如双方有意向继续合作,商家应提前60日向港宏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港宏公司议定后,同等条件下,商家有优先权继续合作,但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递增率:自第二年起(含第2年)每年递增5%。
(四)免租政策:免租期(月)=租赁年限*2,其中免租期含装修免租期。
(五)减免方式:首年减免4个月,自第二年起(含第2年)每一年减免2个月,租赁期最后一年无减免。
(六)租金缴纳原则:采用“先付后用”原则,按半年或一年预付款方式缴纳。
(七)履约保证金:各承租人中选后须提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果承租方违反合同提前退出,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根据租赁面积确定,租赁面积为100 平方米以下的,缴纳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面积为大于100平方米 (含100平方米)且小于300平方米的,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租赁面积为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的,缴纳1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未缴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超出合同签订时间的,公司有权取消其本次租赁资格,将该处资产重新招租。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须备注交款单位或个人名称及交款用途,例:XX公司或自然人XX缴纳志城家园商业租赁履约保证金)
开户单位:宜宾市港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账号:1**** 5506
五、租赁要求
1.不允许承租人改变物业建筑风貌、房屋外观。
2.承租人竞价时,应明确经营业态或用途,在使用期间承租人若要更换业态,其经营计划及装修需重新报请业主单位重新审核。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或以联营、承包、合作经营等其他形式变相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使用租赁物业,承租人如有前述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承租人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基础上,对房屋进行改造的,承租人需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报业主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复原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人自行负责使用范围内的卫生、垃圾清运和秩序维护。
6.承租人经营期间的水、电费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六、报价要求
承租人填写竞价申请表时,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否则视为作废且不退还参选保证金。
七、承租方式
国有资产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租、公开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八、参选保证金
1.参选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参选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须备注交款单位或个人名称及交款用途,例:XX公司或XX个体户缴纳志城家园商业租赁参选保证金)。
3.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10:00前(参选保证金的转账时间以宜宾市港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收款时间为准)。
开户单位:宜宾市港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账号:1**** 5506
联系电话:****
4.未按期缴纳参选保证金的商家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审。
5.评审未中选的商家参选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选商家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在签订合同前缴纳。
注:中选商家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视为已理解本公告且愿意按本公告履行相应义务。中选商家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签订合同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报名方式
(一) 报名提供材料:
1.参选商家可为个体工商户、企业或自然人;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明;竞租人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租人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须加盖手印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报名现场审核后归还竞租人。
2.安全承诺书
3.服务承诺函
4.参选保证金凭证
(二)报名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4日10:00-****10:00前止。
(四)评选地点:竞租人于****上午10:30前到宜宾市****
(五)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六)信访举报电话:****
十、评选流程
由我公司组建评审组,进行评审。
附件1
商业竞租申请表
竞租人 | |||
身份证号 (自然人填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办人/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承租房号 | 承租面积 | 平方米 | |
租金报价 | 元/平方米/月 | 业态 | |
其他补充说明内容 |
备注:申请表作为正式洽谈时提交资料,意向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在本表上签字,意向竞租人为公司的需加盖公章。
附件2
安全承诺书
甲方:宜宾市港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租用位于 □商铺/□住宅类资产从事经营 ,租赁面积为 ㎡。
为了加强此□商铺/□住房(以下简称本单位)及本物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三、乙方租赁住宅类资产的,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并配合甲方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乙方若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四、乙方必须对本承租区域的安全设备设施(如:消防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有效。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五、乙方应加强防火措施,按规定配备足量、有效消防器材(每50㎡宜配置1—2个灭火器),并放置于容易取到的位置。
六、乙方进行装修前,必须按合同约定项目装修管理流程向甲方申报(面积超过300㎡的,应按规定向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申报审批)。乙方进入装修后,选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装修结束后需经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需将消防验收合格资料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并对不符合以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包括:
八、甲方工作人员应协助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对乙方经营场所进行不定期防火安全巡查,对乙方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对乙方开具的消防问题处理/整改意见,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改过程进行督促。综上,对于乙方拒不整改的,可直接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甲方予以配合,同时,甲方可根据以下方式解除租赁合同:
九、乙方违反国家、行业、公司相关安全、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含本责任书内容)或因乙方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对甲方经营秩序及名誉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涉及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共同遵照执行。
承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发布实施版)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故本责任书中的“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主要指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3
服务承诺函
宜宾市港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自愿参加志城家园商铺招租,完全响应贵公司公开招租公告中的要求。
在我方的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并贯彻贵公司的意见,维护贵公司的利益,严把质量关。在项目装修改造及经营过程中与贵公司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我方能在本次征选中中标,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不改变物业建筑风貌和房屋外观。
2.我方经营期间若要更换业态,其经营计划及装修重新报请业主单位重新审核。
3.我方在经营过程中,将确保良好的商品质量及服务态度,严禁出现欺诈消费者、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4.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我方不得转租或以联营、承包、合作经营等其它形式变相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使用租赁物业,我方如有前述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我方对房屋的结构改造,会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报业主单位审核批准后动工。
6.我方自行负责使用期间的水、电费用,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
7.我方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8.我方严格按照提供的整体装修方案执行。若需更换方案,我方会提前将方案报业主方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
9.我方已知悉《志城家园闲置商铺公开招租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按照公告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特此承诺。
承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
附件4
宜宾市港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租注意事项
为招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招租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竞租者仔细阅读:
一、招租资产在租赁后要承租方自行做好相关安全事宜;商业用房如用于经营餐饮的,须符合物业及周边规划,并取得相关主管单位和相邻单位、个人的书面同意,同时须报我公司核实同意。
二、所有出租资产以现状交付(包括周边环境)承租人使用,我公司工作人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考察。
三、竞租人在竞租前应考虑出租资产是否适合自身经营项目,承租后其经营需要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卫生、税务、环保等),如因经营项目未能通过相关行政审批而无法开展经营,所有损失均自行承担,与我公司无关。
四、上述招租资产不收取转让费,承租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变更使用用途须经我公司同意。同时,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资产,承租人若私自转让、转租,我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回出租资产,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
五、上述资产合同到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六、参加竞租的个人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公司名义报名的其他组织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证照(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招租的,应提供授权书)或携带机构代码和单位介绍信。
七、竞租人可只对其中一处租赁资产进行报价竞租,也可同时对多处或者所有租赁资产进行报价竞租。竞租者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八、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九、上述有关事项由宜宾市港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有意参加竞租者如有疑问,可与我公司联系。我公司有权对有关事项进行澄清,澄清事项将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