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三批家具采购(项目名称)
招选公告
一、招选条件
(一)本招选项目宜宾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三批家具采购(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招选人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三批家具采购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1-4#楼200户四人间、100户双人间、50户单间的家具,包括床铺、沙发、棕垫、桌椅、衣柜、床头柜等家具的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制作及安装的数量、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工艺要求、款式风格等具体要求详见清单。
(四)供货期限:中选之日起60日前全部安装完成。按招选人的通知确定进场时间,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安装完成。
(五)招选范围:包括不限于货物设计、提供样品、制作、包装、运输、装卸、保管、搬运、安装、调试、检测(含质量检测、空气检测、除甲醛等)、验收并交付、售后服务、质保维修等工作。
(六)最高限价总价:****.75元(含税)。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为中国境内制造商且具备提供本招选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能力。即:制造商需提供:
(1)厂房(生产线)通过环保部门的环评;
(2)生产场地已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3)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至参选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家具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至少一次对应项目的收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各参选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至****9: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期间接受报名申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招选文件。
(二)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三)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400元/套,招选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缴费注意事项:为保证招参选的公平公正,“宜宾市****
1.参选人一旦决定参选,请在“宜宾市****
2.请参选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参选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参选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参选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参选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参选操作。若参选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
4.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注册、报名(缴费)、下载招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同一经办人(或同一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联系方式一致、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参选事宜等异常情况之一的,除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作“否决参选”处理外,还将在评审结束后将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
五、参选文件递交和开选要求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二)递交截止时间:****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宜宾市****
(四)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市****
七、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qq.com
八、声明
本招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