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雅安市委改革办关于调整优化集成改革试点相关事宜的通知》(雅改办〔2024〕7号)、《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雅市环函〔2024〕101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受理《博雅环科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4-2024.11.8(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雅安市****
邮编:625100
受理环评报告情况:
一、项目名称:博雅环科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滨河东路11号创业孵化园3号楼4层
三、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附件:博雅环科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公示。
2.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