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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妇孺国医堂拟公开遴选中药颗粒剂配送企业,负责我院中药颗粒剂的配送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锡盟妇幼保健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商遴选项目
评议方式:院内评议
评议范围:遴选中药颗粒剂定点供应商
二、遴选原则
配送企业配送能力、仓储能力、药品质量、专业服务人员结构、服务质量(含售后)、行业信誉度,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公平公正、双向选择、公开遴选的原则择优确定,实现中药颗粒剂集中配送。
三、参评方资质要求
(一)参评方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依法生产或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二)参评方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参评方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MP 证书或 GSP 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面截图);报名人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行贿等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四)参评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中药配方颗粒,以满足院方的需求,按院方提供的颗粒的品种、规格、数量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将颗粒运至医院内。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方需具有遴选要求中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2.配送企业报价单应按我院药品目录进行报价,报价单应含药品价格、生产厂家名称及颗粒柜尺寸规格。(药品目录见附件)
3.遴选采购会结束后,采供科将报名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留存入档。
五、报名文件要求
1.报名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提供不全或内容不清晰的文件视为无效。
(1)资质材料:遴选要求中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印章印模留样
(3)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4)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分证复印件
(5)报价单
另外,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公司综合实力、服务经验、药品质量、配送能力等资料。
2.报名文件的包装和标记
(1)报名人应将报名文件用信封或文件袋(盒)密封,并在正面标明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报名文件密封后的封口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发起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报名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八楼采供科。
七、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项目暂停通知等),将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查看。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
3.遴选采购会产生中选人后,将在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初选入围企业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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