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 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阅报栏用电规范改造、
维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2万元/年 5、本项目 设定 高限
价, 高限价为 6.2 万元,报价超过 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
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8、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阅报栏用电规范改造、维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阅报栏用电规范改造、维护工程 :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
明)
1.6供应商提供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
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
提供上述 5-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
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
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磋商供
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
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17:30到**** 17:00
获取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
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请
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
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
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30
开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418室
七、其他
7.1考察:供应商自行勘察,风险自行评估。
7.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电子版文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
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陈不一致造成
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
正本为准。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
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办
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7.5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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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
联 系 人: 何铭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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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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