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号),本项目属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自行采购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就物流中心规划与运营仿真实训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流中心规划与运营仿真实训系统采购项目
三、磋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物流中心规划与运营仿真实训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项 | 390000元 |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30,14:00—17:00)。
2.获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取、邮寄或以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形式报名
3.获取地点:台州市****
4.磋商文件售价:0元。
5.邮箱:****@163.com
6.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c)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d)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六、此项目为非财政审批项目。
七、磋商截止时间与地点:****9:00,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B区317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9:00,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B区317会议室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勘查现场:采购单位不组织现场勘查,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前往勘查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九、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质疑答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台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黄静;联系电话:****;
地址:台州市****
十一、采购(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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