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心城区(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期)项目(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对“佛山中心城区(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期)项目(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进行预公示。
公示时间:****至****止。
预公示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可对公示内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提出意见,填写“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人应注意及时收集汇总反馈意见,认真研判。
预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根据预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将注明理由。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将作为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资料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附:1.佛山中心城区(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期)项目(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pdf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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