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23〕1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部门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省政务数据运营管理系统、运行监控系统建设。
2.2招标范围:省政务数据运营管理系统、运行监控系统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1.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1.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地点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2网上开标室-3机位,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不到场,但必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程参加远程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在其他信息渠道获得不真实或不完整信息进而导致一切后果的,责任自负)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赵力波、赵松涛,联系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3包 | 无 | 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 | 石家庄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赵力波、赵松涛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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