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作品创作及组织参加
新疆民间艺术季比赛
项目采购需求
01
采购须知
01
质疑须知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有效期内依法向克拉玛依市****
02
资格预审须知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投标报名时,除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项目,市文体旅游局采购科室不得通过资质审查等方式拒绝或限制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应在采购项目谈判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因投标人未正确解读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导致投标人丧失投标资格或无效中标,应对自己的错误理解负责。
03
招标项目内容
04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02
投标人资格要求
01
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0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
关联企业投标
为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禁止关联企业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04
投标、谈判有关说明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03
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
01
服务内容及要求
内容形式
1.供应商须负责在市文化馆创作团队创作的民间舞蹈类节目《亲亲的母亲﹒亲亲的河》原作品基础上加强创作力量。对节目进行深入修改,在节目表现手法、人物塑造等方面进行较大幅度调整,确保该节目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
2.供应商须按照市文体旅游局要求完成舞蹈节目所需的背景视频及音乐制作,并承担制作费用,
3.供应商须对舞蹈所需的背景大屏设计LED场景画面,注重色彩搭配和协调,营造符合舞蹈叙事的视觉效果,并承担支付所需费用。
5.供应商须按照市文体旅游局的要求优化舞蹈所需服装及妆造配置。订制舞蹈服装,根据节目所需配置符合角色特点的服装和化妆,能够充分展现舞蹈的个性和魅力。
6.供应商须承担舞蹈团队前往和田开展比赛的往返交通费用。
02
服务标准
1.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活动承办企业资格条件的有关业务管理要求,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2.供应商应按合同的约定期进行活动场地布置、开展活动,工作完成后按合同要求统一由市文体旅游局验收。
3、接受市文体旅游局监督,对违反投标文件响应及承诺内容的行为按照市文体旅游局供应商考核办法接受考核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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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详情
01
入围范围
本项目招供应商 1家
02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03
付款方式
暂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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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05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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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克拉玛依市****
市****
采购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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