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及市公管办《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招标人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工程建设—招标计划”新增招标计划并编写内容提交,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公告栏显示。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10个工作日公开招标计划。招标项目如有重大调整,应当及时变更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变更时间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前5日。
本通知自11月22日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