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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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蔡蒙吉故居修缮工程 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按选取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及修缮阶段的监理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清单及选取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6,207,4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1、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选单位负责。 2、确定中选单位后,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前须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 3、中选人在接到选取人的通知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2个工作日内,到选取人办公地点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和项目相关资料”,领取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含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4、中选人领取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及所有人员相关证书的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和近3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若中选人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中选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中选人所属员工)。 5、对项目有关情况保密,不得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人接触,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 | ||
服务时限说明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本次采购服务金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收费标准,服务金额为:最终工程结算价*3.3%*85%。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