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管道清淤检测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和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 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管道清淤检测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0890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84.1350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磋商响应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原件扫描上传)
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2 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2-2 9: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9.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10.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1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江都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扬州市****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管道清淤检测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pdf
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管道清淤检测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xls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上网--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管道清淤检测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