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疗设备专项(第一批)采购预算审核
项目需求详情
1.项目情况说明:
为了强化监督,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决定通过网上商城,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疗设备专项(第一批)进行采购预算审核。
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疗设备专项(第一批)项目采购主要包括肿瘤放疗科直线加速器及配套设备、放射诊断设备及手术室灯塔等设备,第一批提交评审设备共11大类,105台套。该项目总投资为9122万元。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本付费金额,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价格不作为竞争因素。若超过固定价格投标,则为废标。效益收费按评审核减额的1%支付。
2.咨询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合理制定采购预算审核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2、审核采购项目是否真实、合理、合规。
3、审核采购购置物的档次、数量、价格是否合理。
4、审核采购购置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要求是否明确。
5、审核采购方式是否合规,进口产品、单一来源、紧急采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送审材料(含电子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预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21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00:00:00
发布时间: **** 18:22:18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采购预算编制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