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康复训练设备、卫生与救护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我单位拟购置卫生器材一批,其中第1包(康复训练设备)共5种8件(套)器材,预算32万元;第2包(卫生与救护训练器材)共8种60件(套)器材,预算107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因便携式训练伤超声波治疗仪和便携式生物刺激反馈仪属第二类医疗器械,AED真机(心肺复苏及除颤模拟人附带)属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包1(康复理疗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包2(示教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五、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起,至****止。
七、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招标人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物资采购站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2、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