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前供应商须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铜仁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本平台)业务有序开展,针对在本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的,经采购人反馈且经铜仁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确认的,将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理。违约处理将在铜仁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各区划同时生效。做出违约处理后供应商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异议复核有效的做撤销违约处理并恢复相应权限。
(一)、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政府采购成本,增强政府采购过程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效率、节约、廉洁、服务”的政府采购指导思想,现执行电子化政府采购。
(二)、网上竞价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对采购的商品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确定竞价商品、最高限价,参与网上竞价的资格要求等,由已在铜仁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自行报名参与网上竞价,网上确定中标供应商,网上公布采购结果过程的总称。
(三)、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是在铜仁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并通过备案的供应商。供应商还应符合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网上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网上竞价采购活动接受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前对市场进行调查,真实填写采购要素。采购人不得无故撤销已发布的网上竞价项目,不得以操作失误等原因撤销竞价项目。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应及时在铜仁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查看本项目的竞价公告。采购人应当及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六)、竞价供应商应当本着诚信原则积极参与网上竞价采购活动,不应为牟取成交恶意报价,成交后不得随意退出。为确保及时供货,供应商须在保证货源的前提下参与竞价,对于不具备存货条件的产品,须依照采购人的要求交货。成交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严格按照投报价格及服务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不含验收)的全部有关费用。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必须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并有能力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招标采购之货物或服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若无法满足服务要求的,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采购人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更改竞价货物或服务的规格型号及数量,采购人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我市****
(八)、技术及业务咨询:无论是采购人,还是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的任何疑问,可致电咨询。
(九)、采购人在网上竞价项目中提出参考品牌要求的,应当在竞价信息中公布;为充分竞争,提倡提出多个参考品牌。供应商报价时所报产品品牌必须在采购人提出的参考品牌范围内。
(十)、采购人应在公告中全面、完整、合理的提出采购需求,如付款方式、验收方式、是否要保留履约保证金及比率、是否要包安装、是否包含配件等。
二、网上竞价程序
(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在铜仁市****
(二)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根据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对网上竞价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报价时请慎重操作(每一个对应的上架商品对一个竞价项目只能进行一次报价操作,以第一次报价为准)。在竞价开始后,供应商不得对已报的价格进行撤销操作,可以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价格为准。凡参与报价的竞价供应商视同无条件满足采购项目的需求。
(三)网上竞价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报价内容未实质响应需求的;漏报或恶意报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的;出现竞价公告中规定的其他导致报价无效的情形。
(四)报价时间截止后,电子卖场按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供应商出现多家,则最低报价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自动在铜仁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发布成交公告。如报价时间截止后,无供应商报价或少于三家有效供应商报价,视为本次采购无效,将由采购人重新发布竞价公告。
(五)当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明显高于市****
(六)在网上竞价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而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上竞价操作,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严重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原因(如电子卖场网络故障、软硬件故障等)而导致网上竞价过程不能正常进行时,财政局有权延迟、重新开始或中止采购活动。
(七)竞价邀请公告约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经上架相应产品或者服务的入驻供应商均可提交响应清单和报价。入驻供应商响应清单应对照釆购需求清单从商品库中选择满足需求的商品,商品报价不得高于项目的最高限价,处于暂停经营资格期间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价。竞价响应时间截止后,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按流标处理,流标后采购单位可就该项目再次发布竞价。第3次竞价时,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为2家,则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第3次竞价有效报价供应商只有1家,则采用直购方式进行。
(八)所有竞价项目的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若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则采购人有权予以废标并重新开展竞价活动,并可拒绝上次恶意竞价成交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货物类成本价包括商品购买费用+税费+人工费用+其他费用。
基建类成本价包括材料购买费用+人工费用+税费+其他费用;
服务类成本价包括税费+人工费用+其他费用。
人工费用不低于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铜仁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网上竞价采购信息 (一)采购商品信息品目 | 品牌 | 型号 | 相关服务 | 单价 | 数量 | 数量单位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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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工程设计 | 不限品牌 | 服务期限: **** 至 **** | ¥ 90000.00 元 | 1 | 项 | 小计 ¥90000.00元 | |
规格参数: |
总计:¥9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