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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中欧(扬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园)氢能示范园年产10000台(套)氢能核心专用装备研发及产线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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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中欧(扬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园)氢能示范园年产10000台(套)氢能核心专用装备研发及产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中欧(扬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园)氢能示范园年产10000台(套)氢能核心专用装备研发及产线项目
标段编号 ****001 标段名称 中欧(扬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园)氢能示范园年产10000台(套)氢能核心专用装备研发及产线项目EPC总承包
公告开始时间 **** 公告结束时间 ****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欧(扬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园)氢能示范园年产10000台(套)氢能核心专用装备研发及产线项目已由扬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欧(扬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园)氢能示范园年产10000台(套)氢能核心专用装备研发及产线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
2.1.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5322.4
2.1.3 合同估算价:16386.95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地勘报告、方案设计图、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海绵城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4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评定分离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州市****
地址:扬州市****
邮编:
邮编:225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杨小新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十、备注
备注:一、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二、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三、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3分;初步设计文件:2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定标因素: (1)设计成果: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2)企业实力: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3)企业信誉: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国优”、“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等(不超过1项)。注: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有效期五年,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有效期三年。(参建单位获得的相关奖项不予认可。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发文时间为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4)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总承包项目经理根据定标评委会现场拟定的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作答。如参加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开始时间前出席并签到,如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放弃。(时间地点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前通知)(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设计文件与招标项目契合程度高的优于契合程度低的;②拟派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于拟派项目经理答辩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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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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