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原校区、明向校区部分供配电系统高压预防性试验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19:07 | 公告截止日期 | **** 19:07 |
公告截止日期 | **** 19:07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付款条款 | 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服务时间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预防性试验,试验完成后,出具预防性试验报告,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付款条款 | 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服务时间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预防性试验,试验完成后,出具预防性试验报告,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联系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手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手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是否本地化服务 | 是 | 是否需要踏勘 | 否 |
是否需要踏勘 | 否 | ||
踏勘联系人 | 踏勘联系电话 | ||
踏勘联系电话 | |||
踏勘地点 | 踏勘联系时间 | ||
踏勘联系时间 | |||
采购预算 | ¥198,000.00 | ||
送货/施工/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 | ||
送货/施工/服务地址 | 点击登录查看迎西、虎峪、长风、柏林、明向校区 |
采购清单
1
采购内容 | 是否进口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售后服务 | |
太原校区、明向校区部分供配电系统高压预防性试验 | 否 | 项 | 1 | 在一年内当采购人高压供电设备发生故障时,供应商需携带专业设备,对故障点进行专业测试,并出具故障点检测报告。 | |
品牌及型号 | 不限定品牌型号 | ||||
技术参数要求 | 1.具有国家能源局电监办发放的四级(包含四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试验完成后,按规范格式出具预防性实验报告并加盖预防性试验报告专用章。 3.确保安全规范操作,确保试验设备设施的安全可控,试验过程中应在相应范围内布设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隔离带。 4.停送电服从学校供电管理部门的安排,不影响学校正常的电力供应。 5.试验完成后,能确保电力系统恢复正常供电。 6、本期主要对太原校区迎西、虎峪、柏林、长风校区开闭所和各配电室及明向校区部分开闭所做安全预防性试验。 7.服务单位在报价时需按要求上传四级(包含四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