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杏花岭区北方广场B座1、2层)
邮编:0300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杨家峪燃气调峰热源厂 | 山西省太原市**** |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一座杨家峪燃气调峰热源厂,设计装机供热能力461MW,供热面积798万m2;其中:新建3台116MW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并新建1套蓄热系统,蓄水容量10.8万m3,蓄热温度90℃,蓄热容量8194MWh,并设置热泵,对外输出总热负荷113MW,室外温度低于-9.7℃时,对华能东山片区高温网回水进行提温。主要建设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依托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蓄水装置、蓄热主厂房、锅炉主厂房、燃气锅炉系统等,辅助工程包括循环水系统和补水系统等,配套工程包括燃气调压撬、厂区内管网敷设等。 | 一、落实《报告表》规定的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粉尘、废水、固废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扬尘污染控制达到“六个百分百”,有效减少施工期扬尘。 二、落实《报告表》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3台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料均为天然气,废气分别经26m高的3个排气筒排放;燃气驱动溴化锂机组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废气经26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1929-2019)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太原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污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贴吸声材料等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分类处置。废机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