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发布的《公交大厦1号车间运营服务招商邀请》中《公交大厦1号车间竞争性磋商招商文件》(招商编号:****),因操作失误缺少商务条款特作以下补充及更正:。
一、第一章第二招商项目简介更正补充为: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最低限价 |
公交大厦1号车间 运营服务 | 自贡市**** | 14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5年、 | ||
租金涨幅:第二年月租金=上年度月租金㎡/元*1.03,其余年度以此类推 | ||
经营业态限制:本租赁场地在租赁期间,仅能从事体育运动相关项目的经营 | ||
备注:本次招商1号场馆,移交时以现状移交(照片见附件)。 |
二、附件2模版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期限、方式关于租金及涨幅更正补充为:每月租赁金为: 元( 元整),第二年及以后月租金=上年度月租金㎡/元*1.03,其余年度以此类推。
三、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关于能源费的约定更正为:
电费1元/度、物管费 1元/㎡/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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