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发布时间:**** 09:06
潜江市生态食品产业园项目冷库设备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3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潜江市生态食品产业园项目冷库设备及安装项目做如下澄清修改:
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业绩现修改为: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60%的类似制冷安装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得 2 分,最高 8 分。
本澄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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