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大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6:54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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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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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肇庆大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答疑文件01号 肇庆大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在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截止日(****17时30分)前收到投标单位以网上提问形式提出关于招标文件疑问,现我司整理如下资料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一、问:《肇庆大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p111正文,本项目为清单综合单价合同,而合同专用条款-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即工程量出现偏差时,不予以按时调整不合理。”请明晰 答: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出现错误时,工程量按实调整,合同综合单价不调整。 二、问:《肇庆大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p124正文:专用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付款方式: (1)按签约合同价( 元)扣除暂列金额 后,支付该金额( )的30%作为预付款,即 元,在每期进度款支付时按比例扣减;当施工完成工程量累计达到80%时,需扣回全部预付款; (2)参照《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肇高管办(2022)8号),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并扣减当期支付金额45%(分期扣回预付款):即本期施工进度款支付金额=当期完成施工工程量造价×80%×(1-45%);”中的“并扣减当期支付金额45%(分期扣回预付款):即本期施工进度款支付金额=当期完成施工工程量造价×80%×(1-45%);” 以上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请明晰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45%是按当期支付金额45%扣回,当施工完成工程量累计达到80%时,需扣回全部预付款。 三、问:《肇庆大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P47 页正文部分第四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第 3 小点,"其他补充:本项目实施甲供材,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可否明确甲供材的具体清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 四、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税金计算费率3%,请核实是否有误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本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五、问:招文p123页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从工程进度款2 期和 3期中分两期扣回,每期扣除10%的预付款金额。公式如下......”,请核实是否有误 答: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修改为“详见P124页第12.4 款工程进度款支付。” 六、问:招标文件P22页3.7.7“完整的报价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后附投标报价编制人和复核人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原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但P178页十四、完整的报价书只有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一栏,请问需要增加复核人吗 答:格式十四、完整的报价书增加复核人签字盖专用章一栏,并按投标人须知3.7.7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注:答疑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若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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