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招标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缠绕膜、烟丝箱塑料袋等周转材料采购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规模: | 人民币140万元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招标内容、范围: | 缠绕膜、烟丝箱塑料袋等周转材料采购,数量:一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5、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截图或打印件。 6、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4、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针对1-4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手工缠绕膜和机用缠绕膜的产品生产商,以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下午17:30时止,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在线获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0元/套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 9:00 |
递交方式及地点: |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 |
监督部门: | 点击登录查看审计派驻办(规范办),**** |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厦门市****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厦门市**** 联系方式:叶涵殷、黄晓玲、郑莹莹,****、****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其他: |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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