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莲塘坑工业区厂房A栋1-3楼及附楼1-3层 |
起始日期 | ****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莲塘坑工业区厂房A 栋1-3楼及附楼1-3层 |
面积/数量 | 981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8年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4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前三年不递增,从****起递增10%,即租金单价为人民币49.5元/月/平方米(含税)计算,从****起递增10%,即租金单价为人民币54.45元/月/平方米(含税)计算。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承租人若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应在装修前将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报我公司备案并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实施。 2.承租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租赁物业的主体结构和承重,并且必须符合消防和安全的要求承租人在装修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我公司无关。造成我公司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如我公司需对租赁物业进行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政府征收征用等,我公司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我公司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公司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给承租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对承租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关于土地和物业的赔偿款项归我公司所有,与承租人无关。承租人应按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如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允许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业的,我公司有权继续收取租金至承租人搬离现场之日止。 4.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及时结清所有费用、迁离并返还租赁物业,保证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完好。承租人在租赁物业的装饰装修物、改建、加建和扩建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电线、灯槽、水电设施设备、固定建筑物等)全部无偿归我公司所有,我公司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 5.承租人应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承租人与工人发生的劳资纠纷,由承租人自行处理,概与我公司无关,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拖欠员工工资达1个月的或出现员工集体投诉、上访后5日内仍未处理完结的,即视为承租人已构成根本违约,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收回租赁物业,且有权向承租人追偿全部经济损失。 6.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承租人及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因此给我公司造成损失或法律责任的,承租人应向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7.承租人对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租赁期间因消防安全问题导致我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为防止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承租人应为租赁物业投保房屋保险,投保险种的保险期应与租赁期限一致(可一次性或分期投保)。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本项目邀请深圳市标特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2、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068,853.5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深圳市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 3、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保证金:****.5元。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 | **** 09时3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 00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诚实守信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公章); (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加盖公章); (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加盖公章)。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 |
联系人 | 龚经理;曾经理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提供虚假资料; (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 (三)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四)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5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五)其它违反本次公开招租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二、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三、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四、根据《深圳市****点击登录查看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点击登录查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五、承租人承租本物业,不得发生实际经营行为与招租方案不一致的行为。 六、承租人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实际经营需要确需转租的,相关事宜应符合《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等政府管理规定。 七、承租人不得为“职业二房东”,即不提供配套和增值服务、单纯以转租为目的且以转租中间差价作为收益。此外,本物业转租必须符合约定用途,且转租面积、产业形态、自用比例等均应满足《宝安区**** 八、承租人违反上述关于转租、分租的约定、改变物业用途或发生实际经营行为与招租方案不一致等违约行为,我公司可不予退还合同约定的押金或租赁保证金,有权责令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并重新招租。因此造成承租人或其他第三方的一切损失概由承租人承担。因承租人违约行为造成我深圳市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经济损失的,深圳市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九、承租人应在每月5号前将租金及相关费用一次性足额汇入深圳市**** 十、租赁期限届满后,在承租人将租赁物业腾空,并清洁、完好地交还给深圳市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及承租人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和其他费用,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深圳市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将租赁保证金不计息返还给承租人。 十一、若承租人违法或违约造成深圳市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损失,则深圳市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有权将该租赁保证金用于抵付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部分,如承租人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和损失的,深圳市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仍有权向承租人继续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