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华侨城东部工业区 B1 栋物业改造酒店项目开办物资(清洁用品、定制品、小家电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华侨城东部工业区 B1 栋物业改造酒店项目开办物资(清洁用品、定制品、小家电等)采购项目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华侨城东部工业区 B1 栋物业改造酒店 147 间客房。
工作内容:
- (1)清洁设备、清洁用品、清洁剂、前厅用品、客房定制品、小家电、杯具等。
- (2)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型号及供货时间分批供货。产品供货价格是指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到货价格:包括材料费用、设计制作、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产品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现场产品到货检验不合格而产生的费用、所有税费和保修费等全包费用的价格。
1.2 标段明细如下
序号 | 标段(包)编码 | 标段(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有效期(天) | 投标保证金(元) | 交货期(天) |
---|---|---|---|---|---|---|
1 | XJ****00801 | 华侨城东部工业区 B1栋物业改造酒店项目开办物资(清洁用品、定制品、小家电等)采购 | 460,090 | / | 2500.00 | 25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分类 | 资格要求内容 | 关联标段(包)名称 |
---|---|---|---|
1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备(2021 年 12 月 1 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截止)酒店单次(单笔订单或者合同)不低于 10 万元同品类供货业绩 | 华侨城东部工业区 B1 栋物业改造酒店项目开办物资(清洁用品、定制品、小家电等)采购 |
2 | 信誉要求 | 近1年未被华侨城集团列入黑名单或终止合作的供应商 | 华侨城东部工业区 B1 栋物业改造酒店项目开办物资(清洁用品、定制品、小家电等)采购 |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0)因不良行为,被华侨城集团暂停投标资格或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的;
2.3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否。
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本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部分项目的资质条件;
-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本采购项目。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参与项目和网站注册
3.1.1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s:**** CA 数字证书的,按照系统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办理 CA 数字证书(简称:CA),潜在供应商可从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 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引。若潜在供应商未及时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 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2 采购文件获取
3.2.1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采购。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系统规定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右侧时间节点)内,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3.2.2 下载的采购文件需使用响应文件专用编制工具“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处进行下载。
3.2.4 为确保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的正常运行,持续提供更加优质的客户服务,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向平台使用人收取 CA 数字证书费、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有关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与方式
4.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详见采购公告右侧时间节点)。
4.1.2 供应商应在上述时间前登陆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成功后可以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查看递交状态。
4.1.3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4.2 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 逾期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
- 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 供应商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 开启
5.1 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
7. 其他
7.1 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7.2 本采购公告尚未说明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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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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