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上午10时整,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物坐落地址 | 标的物 建筑面积(㎡)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有无权证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汽车南站鱼鳞浃25号、27号营业房 | 30 | 非居住 | 119.4 | 4.30 | 1 | 1.10 | 无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注: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008655,开户行:温州****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008655,开户行:温州****
(三)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承租人应当按照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其他能证明不动产权权属的资料)载明的用途合理使用不动产。意向承租人可以就证照办理等事项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后再参与报价。如承租人无法办理合法经营所需证件,将视为不具备承租人资格与条件,出租人有权采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或者解除双方已经签署的租赁合同等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四)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至****下午5时,第二个周期****至****下午5时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上午9时起至****下午5时止
报名审核时间:****
咨询地点:温州市****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城际客运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城际客运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电话:****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