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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沙井街道民主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通告

广东深圳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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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街道民主社区****点击登录查看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深前海办公会纪〔2024〕4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社区,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区,西邻广深沿江高速,北靠深圳外环高速,东邻锦程路,南至下涌,该项目已纳入2020年城市****

1.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及功能调整

结合《深圳市****

新增规划一条支路,优化路网布局。01-05-20居住地块面积6.65公顷(>2公顷),地块面积偏大,本次用地方案基于控规规划用地方案,增加南北向支路(规划一路,红线宽度17米),连接南侧建议性路网,优化路网布局,同时打通河涌视线通廊。

01-04-2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0136平方米;02-03-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2509平方米。考虑河道的保护和管理,结合蓝线调整用地边界,将01-04-27地块涉及蓝线内的84.2平方米(含实施范围外4.4平方米)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与02-03-03地块合并。调整后01-04-27地块用地面积30051.9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02-03-03地块用地面积2593.1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

01-04-2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41780平方米;02-03-08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1972平方米。本次结合整备实施范围将01-04-28地块划分为01-04-28-1和01-04-28-2地块,同时考虑河道的保护和管理,结合蓝线将01-04-28-1地块涉及蓝线内的154.6平方米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与02-03-08地块合并。调整后01-04-28-1地块用地面积33369.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01-04-28-2地块用地面积825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R2);02-03-08地块用地面积2126.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01-05-2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66534平方米,结合新增支路,将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其中01-05-2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2366.8平方米;01-05-2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9788.9平方米。

01-05-21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24922平方米,规划为54班小学,附设应急避难场所。本次将规划54班小学调整为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应急避难场所,用地面积不变。

01-05-2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4289平方米,用地边界结合德涌路红线调整,调整后用地面积23883.1平方米,用地性质及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2.留用土地用途及规划控制指标

社区留用土地面积125577.3平方米,选址于调整后的《深圳国际会展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海上田园片区01-04-27、01-04-28-1、01-05-20-1、01-05-20-2地块,规划总容积63457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75155平方米(含移交政府建筑面积4738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0267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91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1)01-04-2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0051.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3,规划容积158499平方米,其中住宅143164平方米,商业7535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7800平方米。

(2)01-04-28-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3369.7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2,规划容积175104平方米,其中住宅160824平方米,商业846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5820平方米。

(3)01-05-2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2366.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4.8,规划容积154518平方米,其中住宅143315平方米(移交政府建筑面积47381平方米),商业7543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660平方米。

(4)01-05-2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9788.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4.9,规划容积146451平方米,其中住宅127852平方米,商业6729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1870平方米。

二、展示方式与地点

1.现场展示

(1)点击登录查看e站通大厅

地址:深圳市****

(2)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

2.网上展示

点击登录查看网站

网址:http:****/

3.报纸展示

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至****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点击登录查看

(1)至点击登录查看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qh.sz.gov.cn。

2.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点击登录查看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五、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研究成果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附件:

1.区域位置图

2.项目实施范围图

3-1.留用土地范围图

3-2.留用土地界址点坐标图

4.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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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附件1.区域位置图.docx

2.附件2.项目实施范围图.docx

3.附件3-1.留用土地范围图.docx

4.附件3-2.留用土地界址点坐标图.docx

5.附件4.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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