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我局审批同意,现将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的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件。公告时间为七天( ****至 ****),公告结束后3天内可报名摇号销售。
举报电话:0576—****、****(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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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公示后的房屋,如已办理预告或按揭预告的,请先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
申请合同撤销备案汇总表
序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撤销原因 | 撤销报名途径 |
01 | 玖珑和玺琅樾府21幢1201室 | 林*娜 | 换房至16幢901室 |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温岭市**** 电话:**** |
02 | 玖珑和玺琅樾府21幢2001室 | 林*福、林*清 | 换房至16幢701室 |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温岭市**** 电话:**** |
03 | 峰华苑12幢704室 | 梁* | 因不符合银行按揭要求,协商退房 |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温岭市****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