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点击登录查看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点击登录查看现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
2.2项目编号:****
2.3实施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2.4采购范围:点击登录查看办公电脑、扫描仪、一体机等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检验、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安装调试,并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具体品项及配置参数详见附件。
2.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格的产品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设备的装卸、安装、调试工作。
2.6其他要求:
2.6.1质量标准:货物需是原装正品,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6.2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2年/1年,质保期间免费提供维修或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更换服务。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信誉要求: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2.1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2.2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3.2.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2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2.1条款至3.2.3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12:00至****12:00,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5时0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4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4报价要求:
5.4.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4.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89万元(含税),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分项报价不全者为无效报价;
5.4.3.报价人应充分考虑质保金因素,采购合同将约定该项目成交额的2%—10%作为质保金,在设备质保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5.4.4.报价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报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自然条件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5.4.5.本次询价取报价最低者为成交报价人。若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采购人可取消此项目报价。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部门):点击登录查看运营管理部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
联系电话:****
查看附件:配置参数.xlsx
查看附件:询比单采购报名文件格式.doc
信息来源:https:****/hcggg/333615.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