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绿美阳东寿长河片区生态产业发展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于****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d-xsd.cn/)发布招标信息,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间收到潜在投标人的异议质疑函,现对本异议质疑函作如下回复:
问题1、“设计部分商务文件评审标准第1项,设计业绩中分公司业绩是否可以视同总公司业绩”
答1:根据《设计部分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设计业绩中分公司业绩可以视同总公司业绩。
问题2、“设计部分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第3项分公司人员是否可以视同总公司人员”
答2:可以视同总公司人员。
问题3、设计部分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第3项,第2条“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有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道路工程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等中级职称人员,每个专业高级职称人员1分(1分)。”表达存在矛盾,高级职称是否应该为"中级职称"如果提供高级职称的人员是否可按中级职称计分
答3:高级职称可为"中级职称",统一按中级职称计分。
问题4、“水工环境地质工程师”是否可以等同于“岩土工程师”
答4:水工环地质工程师可以等同于岩土工程师。
问题5、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得分满分为100分;商务文件得分、技术文件得分、60%、40%、。”与“(一)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技术文件评审得分=(设计部分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施工部分技术文件评审得分)×60%”、“商务文件评审得分=(设计部分商务文件评审得分+施工部分商务文件评审得分)×40%”表达是否存在矛盾
答5:以原招文“(一)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技术文件评审得分=(设计部分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施工部分技术文件评审得分)×60%”、“商务文件评审得分=(设计部分商务文件评审得分+施工部分商务文件评审得分)×40%”为准。
问题6、设计部分商务文件评审标准第1条企业工程业绩"承担过单项合同74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房建或市政工程设计或风景园林工程",说明中第1条“1.本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有效期从取得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起至本招标项目截标时间止计算期为5年内,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单项工程设计项目承包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计分凭证”,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因未涉及施工,是否以提供合格的审图文件或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为依据另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般是考核施工单位业绩的,而非设计单位。
答6:企业设计业绩可以是总承包业绩,也可以是单纯的设计业绩,总承包业绩按招文执行,单纯的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部门批复或图纸审查报告。
问题7、设计部分商务文件第2条,项目人员职称,各专业职称是否为专业大类可否包含相近的专业或该专业大类的子项
答7:专业职称可以是专业大类中的子项或相近的职称。
本异议质疑函的答复内容代替原招标文件的异议内容,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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