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景洪无线通信改造工程(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山、景洪无线通信改造工程(三次),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南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山、景洪无线通信改造工程(三次);
2.2项目编号:****;
2.3工程概况:分别在景洪机房东侧空地处进行天线场建设,根据任务书要求,完成天线场基础、天线配套设施、防雷接地、机房配套及装饰装修、保山原有场地进行天线场建设,根据任务书要求,完成天线场基础、天线配套设施、防雷接地、机房配套等。
2.4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为578189.05元,保山、景洪无线通信改造工程(三次)工程量清单及任务书包含的全部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等行业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定凭证;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4企业业绩要求:****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合同附关键页)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5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须为谈判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社保证明(谈判时间截止之日前6个月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合同附关键页)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中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所担任职务)。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
(2)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6信誉要求:
3.7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由于项目建设地点分散,工期较紧,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原则上应满足两地同时施工的要求。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企业(或股东)有投资参股关系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不同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项目必须使用国产产品(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对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监督查询。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进入评标阶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至****,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获取招标文件必须的资料及方式:
5.2.1获取招标文件提交资料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 4 个月内(不 含报价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2.2获取文件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至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接收报名资料邮箱:****@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请致电招标人(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 月 14 日0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某单位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
联 系 人: 马莉、刘悦
电 话: ****
监督人:某部纪检 电话: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