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补遗书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842.3262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5.2698万元)”修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849.2915万元(含3%暂列金,税前工程造价)”。
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此不一致内容,同步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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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号补遗书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842.3262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5.2698万元)”修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849.2915万元(含3%暂列金,税前工程造价)”。
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此不一致内容,同步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