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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中心3#楼旁侧小三角区主体土建、装饰劳务工程任务招标公告(原标题: 国金中心3#楼旁侧小三角区主体土建、装饰劳务工程任务)

四川内江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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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中心3#楼旁侧小三角区主体土建、装饰劳务工程任务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内江新华国金中心

发布日期: **** 17:58:58.0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 19:30:00.0

招 标 公 告

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内江新华国金中心项

目工程,由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进行3#楼旁侧小三角

区主体土建、装饰劳务分包公开招标。

一、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告时间为准:http:****)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站(http:****)进行报名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

1. 资质要求

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2. 业绩要求

近两年业绩不少于三份;招商引资企业、十一师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http:****)截图,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与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五、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1.投标期间专家费及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此次招标必须缴纳2000元整(大写金额: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要求必须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交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支行

行 号:****

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3.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3.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3.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六、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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