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 15:3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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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58,817.0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六)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服务中心综合楼市政工程原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
现修改为:
本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