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梯检测服务 |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采购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84,060元) |
服务类型 | 检验检测服务 |
服务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服务金额 | ¥42000.0 - ¥84000.0 |
金额说明 | 含自行检测三次(具体为2024年、2025年、2027年) |
服务内容 | 依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测规则》(TSG T7001-2023)和《电梯自行检测规范》的要求,包含院内在用43台垂直电梯及6台扶梯的2024年到2027年三次自行委托检测服务(具体为2024年、2025年、2027年三次) |
洽谈时间 | 3(个工作日) |
签订合同时间 | 20(个工作日) |
合同备案时间 | 10(个工作日)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查看资质等级树 |
备案要求说明 | 无 |
其他要求说明 | 1. 一般要求 委托检测人员应当对适用于受检电梯的检测项目进行技术资料审查、实物检查(含宏观检查、测量、功能验证等)和试验,判定其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进行现场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遵守检测现场明示的、检测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规定。 检测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记录格式和填写要求,如实、规范地记录检测情况。 2. 检测中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检测人员可以中止检测,并且向使用单位说明原因: (一)现场检测条件不能持续满足第二条第3点的要求: (二)实施检测可能造成危险; (三)进行整机检测时,电梯不能正常运行。 3. 出具检测备忘录 所有检测项目经检测后,委托检测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 3. 确认整改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不符合项目及时进行整改,存在较严重不符合的,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电梯。 整改完成后,委托检测单位应及时到场对现场整改情况进行确认。检测人员应当通过查看整改见证资料或者现场验证的方式,确认整改情况。 4. 公示检测及整改情况 委托检测单位应配合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中的全部内容及整改情况公示在便于电梯使用者阅读的位置,公示期不少于15日。 5. 出具检测报告 委托检测单位应当在检测工作(包括整改情况确认)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自行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当由具有电梯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审核,由具有电梯检验员及以上资格人员批准。签界检测报告的检测、审核、批准人员应当为不同人员。 6. 换取使用标志 检测委托单位应代表使用单位凭《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到最近一次实施检验的检验机构换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
选取中介方式 | 网上竞价 |
邀请的中介 | |
资金来源 | 社会性资金 |
截止报名时间 | **** 15:25:00 |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 线上选取 |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 **** 15:30:00 |
咨询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
监督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
备注 | |
附件下载 |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
****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