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时间:**** 17:4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和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将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车辆维修、保养能力:具有三类以上(含三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50%规定收取,不足4000元按3000元计取。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10:00(北京时间)至****19:30(北京时间),在点击登录查看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请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2)报名起始及文件售出时间:****至****。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6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或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上海城C座9楼招标部,联系人:刘鑫悦(收),联系电话:****。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都必须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在此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将一律被拒绝。 开标时间:****16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上海商城C座9楼 项目联系人:马园园、刘鑫悦、刘佳 联系电话:****、****、****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