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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单位 |
---|---|---|---|---|---|
1 | 人员要求:按工作需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省委《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汕尾市**** | 1 | 50,000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担任市国资委(以下简称“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法律事务,就有关法律提供意见和建议; |
2 | 接受甲方的委托,代表甲方参与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但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另计收费,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
3 | 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
4 | 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甲方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
5 | 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
6 |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法律讲座两次; |
7 | 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
8 | 法律顾问对其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有关甲方不宜公开或需要保密的事项,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
9 | 法律顾问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仲裁活动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
10 |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其他与该项目实施相关的法律服务。 |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省委《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汕尾市****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 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 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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