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琼财采规〔2020〕10号),我园拟组织“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必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注册备案(提供网页截图)。
3.配备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相关人员的证明材料)。
4.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提供对应网页的查询截图)。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6. 近三年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
7.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关联公司情况)。
遴选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公司简介;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5.代理过程投入人员及其资质;
6.招标代理工作报价文件,按照国家标准收费下浮比例,要求密封提交;
遴选原则
本项目由我园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从中择优确定一家为中标单位。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