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双盏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双盏采购招标(2025)第 2 号
点击登录查看因生产需要,对坛酒所需的生产物资—机用双盏进行采购。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落实机用双盏承购单位。现将有关招标内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宗旨:在合理的价格下,承购单位必须确保完成古越龙山酿酒总厂机用双盏的采购任务。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物资:机用双盏
四、招标内容:中标方负责古越龙山酿酒总厂机用双盏的承购工作。具体详情如下:
项目内容 | 生产厂 | 预计数量 | 要求及备注 |
---|---|---|---|
机用双盏采购 | 古越龙山酿酒总厂 | 55 万只 | 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
具体内容、要求及备注详见附件一《机用双盏价格明细表》
五、标书内容及要求:
1.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投标报价。填写投标价格以 0.33 元/只为基准价的±10%范围内,百分之几填写,并且小数点后保留二位。例:百分之几点几几。中标后结算价格在合同期限内将不再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相应调整。
2. 投标保证金: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需在报名当天交纳 5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单位开具收据。如在投标当天未参加本次招标,则视为自动弃权,将不退还该保证金。中标后需在 8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合同签署,如果超出签署期限,则视为自动放弃,将不退还该保证金。不中标的则退还该保证金。
3. 中标:招标方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预中标单位需先在 4 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在其后 4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因中标单位原因未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取消预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取消该单位三年内参与投标资格;此合同期限为二年。
4.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署合同当天需先缴纳履约保证金 10000 元,由招标单位开具收据;并且招标方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000 元,同时回收投标保证金收据,做作废处理。
5.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按实际生产电话联系送货。
6. 质量标准:质量符合需方原辅料验收标准。
7.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甲方在收到货物一百八十天内提出质量异议,要求乙方派员到现场检验并协商处理。标的物经甲方或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的,相应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中标方即乙方索赔的权力。甲方可另招议标,选择其他供货方,因另行招标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不回收。
9.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10. 标的物所有权自买方签署回执时起转移。
11. 交(提)货方式、地点:甲方指定分厂仓库。
12.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且放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负责。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前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甲方分厂仓库验货验收。
14.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收货后,由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则上甲方入账后 90 天付款。(税率:3%)。
15. 违约责任: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交货的或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交货信息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决定接受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直接、间接损失)。
(2) 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同意收货的,在交货时遇货物市场价格上涨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遇货物市场价格下降的,甲方按交货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3) 若产品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退货或降价结算,甲方也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该批货款额 10%的违约金,如果上述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直接、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4)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在收到甲方要求改正违约情形的书面通知后的十(10)日内不予改正的或改正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金额 20%的违约金,如果上述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直接、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6. 甲乙双方应当尊重和保护对方享有的商标、包装、专利等知识产权,保证其不受侵犯的权利。遵守贸易安全要求和完善贸易安全管理;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17. 甲乙双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知识、技术等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人或为自身目的使用。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 本合同自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有效。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免除乙方应承担而未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20. 未列入合同的产品,价格参照合同中同等规格及工艺的产品执行。
21. 投标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22. 履约期满:合同期满,需经招标方认可,结束履约义务。
六、招投标时间安排:
1.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必须在 2025 年 1 月 13 日 16:00 前将投标书送到本公司古越龙山酿酒总厂北区****
2. 开标时间及安排:2025 年 1 月 14 日 9:30 ,招标方的招标小组组织开标。(投标单位不参加)
3. 招标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周天泽 招标联系电话:****
七、评标依据:评标将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小组负责进行,并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就投标内容中的报价、企业实力、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统筹考虑,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在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及信誉度方面有良好表现和明显优势的单位或个人优先考虑。
八、投标须知:
1. 投标书壹式叁份,壹份正书,贰份副本;投标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书应袋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 决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3. 投标过程中投标方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古越龙山酿酒总厂
2025 年 1 月 6 日
附件一
《机用双盏价格明细表》
项目 | 基准价格 (只/元) | 要求及备注 |
---|---|---|
机用双盏 | 0.33 | 数量以古越龙山酿酒总厂仓库验收后数量为准 |